【摘要】《关于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1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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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免对象

全省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标准

1.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5月共计3个月租金全免;2022年3月14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2.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在3月14日之前,已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8月共计6个月租金全免;

3.江苏省在省外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三、减免方式

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四、其他要求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因租金减免形成的收支缺口,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等渠道弥补。国有企业因租金减免影响经营业绩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完成利润。企业集团公司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的子企业,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五、实行时间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