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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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工信(经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2025年度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现就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包括支持企业质效提升、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淮安市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诚信守法,近三年(指项目申报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无纳税信用等级D级等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被取消申报资格的行为;

(3)《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非认定类项目政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

三、申报事项

(一)认定类项目

采取免企业申报的方式进行,由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筛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附认定类项目汇总表,须加盖各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公章。市直属企业(单位)项目由市各主管部门直接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二)非认定类项目

1、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通过淮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网址:https://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xzqh=080000&qjd=1)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基本信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提交的电子材料为Word或者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有特殊说明的项目除外)。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至2025年8月13日17时,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2、各地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通过内网(网址:http://172.20.94.213:58090/igov/isso/gotoXzsploginOut.do?isczjb=1)审核本地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非认定类项目汇总表,加盖各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公章,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

3、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深入调研、精准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主体要如实申报,包括企业信用、安全等情况。各地要切实负起资金拨付、项目执行监管等责任,严格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中项目申报事项由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谷  旺    0517-83750656

市发改委工业高技处  程建飞    0517-83661317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周奕彤  0517-80996999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王  慧    0517-83168576

网络技术支持     杨  阳    15861756919

 

附件:申报指南

 

淮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