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现决定认定1433家企业为江苏省2024年度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见附件,有效期为三年。
特此公布。
附件:江苏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