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
2.通过技术方案及资金预算评审;
3.能够按序时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材料报送
1.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上报技术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取得方案批复;
2.项目实施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线上(https://jsfund.hpmanage.com)填报上传方案批复文件及项目资金预算;
3.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2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申请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107926@qq.com;
4.各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线上(https://jsfund.hpmanage.com)完成绩效自评价填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1.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姚军 025-84699317
2.文物安全项目方案申报:刁汉云 025-83421098
3.文物保护单位与考古项目方案申报:陈朋光 025-84699310
4.博物馆与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方案申报:于新海 025-84699895
5.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方案申报:张静静 025-8779886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