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11-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

2.通过技术方案及资金预算评审;

3.能够按序时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材料报送

1.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上报技术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取得方案批复;

2.项目实施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前线上(https://jsfund.hpmanage.com)填报上传方案批复文件及项目资金预算;

3.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2年2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申请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107926@qq.com;

4.各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于2022年2月28日前,组织指导项目单位线上(https://jsfund.hpmanage.com)完成绩效自评价填报,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1.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姚军 025-84699317

2.文物安全项目方案申报:刁汉云 025-83421098

3.文物保护单位与考古项目方案申报:陈朋光 025-84699310

4.博物馆与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方案申报:于新海 025-84699895

5.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方案申报:张静静 025-8779886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