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合作机构经办社保业务服务规范》等19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4月12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至相应标准联系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征求意见附件.rar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20-03-31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