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扬工信创新〔2022〕49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2〕1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地应围绕全市“323+1”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地应做好申报主体资格审查工作。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
2.2020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企业不存在《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况;
3.2021年(不包括2021年度)前获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网上申报
各地指导申请企业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
企业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企业端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企业完成数据填报及附件上传后,点击系统“评分”可反馈评价结果,对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65分及以上的企业方可完成网络申报。
(三)各地初审
各地工信部门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数据及佐证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没有缺漏,初评分达到65分及以上等。对材料不完整的企业可退回补正。
三、其他事项
各地工信部门于5月7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72776@qq.com。市工信局将会同信用、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审查申报企业信用情况。
相关文件及附件材料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gxj.yangzhou.gov.cn/)。
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张杰,电话:87958868;“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5-69652990。省中心申报服务qq群:823417605。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1-2.doc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