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建设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
2.拥有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3.具有专门研发场所,能满足研发需要,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具有满足一般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5.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编制《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其中规上企业占比不得低于60%。于4月25日前将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三、联系方式
盐城市科技局:王莉莉,0515-80989606;
亭湖:0515-89881225;
盐都:0515-88116275;
盐南高新区:0515-86669366;
经济技术开发区:0515-81690015;
响水:0515-86872838;
滨海:0515-84108929;
阜宁:0515-87383029;
射阳:0515-69688595;
建湖:0515-86216330;
大丰:0515-87031526;
东台:0515-6060131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一批)的通知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