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范围

1.项目申报范围: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和特色小镇(旅游风情类)等企业。

2.基金使用范围:仅用于文旅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或文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已开展实际经营,有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市场前景好,行业成长性快、发展潜力大;

2.企业股权、法务、财务等方面不存在制约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基金的文旅企业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签署承诺函;

2.单户企业(或项目)新增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确需超过2000万元的,由管委会审定;

3.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续贷不超过3次,且每次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

4.贷款利率执行2022年1月一年期LPR利率,根据相关要求,2022年申报并经管委会审核过会项目(含续贷项目),贷款利率下调1个百分点,按2.70%执行(仅限2022年度,包括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项目2023年及后续年度利率按照基金项目合同执行。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县(市)文旅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填报申报汇总表后,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基金管理人,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njmca@163.com。

五、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苗民 025-83421672

省财政厅金融处 吉凤梓 025-83633704

基金管理人(江苏信保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何勇 025-52371550、8491771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