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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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 中国国籍,矢志爱国奉献,热爱三农事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 前沿交叉学科、种业及耕地创新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其他领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3. 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活力,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态势有较前瞻的把握。研究方向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预期成果具有带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良好前景;

4. 具有从事相关研究必需的科研条件及精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材料报送

相关单位于8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版发送至jssnwkjc@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厅科教处 毕冬梅,

电话:025-8626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