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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常工信投资〔2022〕193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2〕1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常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9号)要求,加大产融合作力度,推进制造业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力度,对企业智改数转专项贷款(以下简称“智能制造贷”)贴息实行奖励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在常州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奖励条件的制造业企业。

二、奖励条件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

(三)智改数转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域内,且备案(核准)手续完备;

(四)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五)项目需纳入市“智改数转”项目库;

(六)企业获得金融机构发放的“智能制造贷”。

三、奖励标准

对企业实际支付的“智能制造贷”贷款利息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最多享受一年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改数转,对使用直接租赁方式的融资租赁所产生利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按1:1分担资金;溧阳市政策兑现市级按照15%比例给予补助。

四、部门职责

(一)市工信局负责牵头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的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建立“智改数转”项目库且进行动态调整,会同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明确企业和金融机构工作要求,并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

(二)市财政局负责参与申报材料的审核,按要求拨付资金。

(三)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施智改数转项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智能制造贷”贴息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确保工信、财政部门实时掌握贷款信息。

(四)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工信部门负责属地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征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贷款贴息奖励申报材料初审。

(五)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贷”贴息资金的预算安排并参与对贷款贴息奖励申报材料初审。

(六)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智能制造贷”相关金融产品,激发企业“智改数转”需求,认定和审核本机构受理的“智能制造贷”贷款项目,保障企业充分享受优惠利率。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核准)证、贷款合同、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申报日企业使用贷款购置设备情况以及利息支出情况)、信用承诺书等。具体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二)项目报送。由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三)项目审核。市工信局、财政局对各辖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支持项目。除涉密信息外,将拟支持项目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形成奖励方案。

(四)资金下达。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工信局下达奖励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制造业企业获得“智能制造贷”原则上用于采购智能装备(或产线)和工业软件等,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和数字化转型项目。

(二)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照失信惩戒规定处理。

(三)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七、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本实施细则由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汇总表

附件: 常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贴息奖励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