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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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指南(试行)》(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明确的基本条件,并在自主减排的基础上实现碳排放量100%抵消,自评估得分不低于80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应于8月31日前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行申报(认定遴选类申报—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模块),向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提交《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二、培育库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指南》明确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入库企业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申报(认定遴选类申报—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入库申报模块),向市工信局绿色制造处提交《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入库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已实现碳排放量100%抵消等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入库企业可获得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培育服务。

三、相关要求

各板块工信局(经发局)要加大零碳(近零碳)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力度,指导辖区内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对照《指南》要求开展自评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申报,加强入库企业培育建设服务。

联系方式:绿色制造处  025-68788878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指南(试行)

3.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

4.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入库申报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指南(试行).pdf
3.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docx
4.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入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