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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1〕486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通信〔2021〕76号)、《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我省数据中心“两核三区四基地”总体布局,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省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等产业集聚区,集聚区内布局有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总机架规模省内领先,算力服务类型多样,数据中心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在产业生态培育、应用拓展赋能、算力算效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指导本地区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依据《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规范》(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规范》)要求,填写《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设区市、省管县(市)工信局(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各设区市、省管县(市)工信局依据《评估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省工信厅。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评估规范》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开展现场评估,对通过评估的公示后予以正式发布。

联系人:孙飞,电话:025-69652663,电子邮箱:gxt_dsjc@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009室。

附: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规范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江苏省数据中心产业示范基地评估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