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要点

一、评选范围

本省设计单位、驻苏部属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新建装配式建筑设计项目,省外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在我省境内的新建装配式建筑设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相关审批符合国家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项目应于2020年7月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满1年及以上;

2.项目应具备标准化设计等基本特征,采用的技术体系成熟可靠,认真落实相关建筑设计要求。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要求;

3.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

三、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于10月29日线上申报(http://221.226.0.185/jskcsjfront/Login.aspx),于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四、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

叶精明 025-51868546;

申一蕾 025-51868857。

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殷承杰 025-51868129,5186813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