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申报主体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3. 申报项目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与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4. 申报项目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无《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
申报范围: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等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选择现代种业、现代种植养殖技术等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完善我省重点打造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关注的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标准。
(二)工业
申报范围: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产品及用能单位能耗限值等节能减排领域。
立项重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鼓励技术水平国际、国内领先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等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
(三)服务业
申报范围: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立项重点:围绕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以及相关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内容提供等标准。
(四)社会事业
申报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教育等领域。
立项重点:依据我省社会治理实际需要和相关工作重点,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在全省推广的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经验。
(五)修订标准
“标龄”超过5年或经复审确定需要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汇总报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zhaocui1813@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赵翠
联系电话:025-8501203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图解】《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图解
2021-12-01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