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政策支持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创新券按照相关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联动地区按照一定比例将地方资助资金拨付至属地企业。

(二)省创新券服务机构

年底,对参与省创新券服务的省内优秀服务机构,依据相关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对象

江苏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支持条件

1.在联动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备案要求,并取得2021年度或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四、支持范围

1.支持企业购买服务机构提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和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

2.不支持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法定检测和强制检测等商业活动、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等非科技创新类的认定所需服务和购置科研仪器设备。

五、申领兑付方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线上申请(https://www.jssic.net/#/index),联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创新券申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即成功申领创新券;

2.企业通过云平台向省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省创新券,仅需支付扣除省创新券后的余款;

3.服务完成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兑付;

4.省统筹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六、申领兑付要求

1.省创新券常年受理申领,按季度集中兑付,采取电子券形式,单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度限领一次,额度当年有效,可分多次使用,不得转让、赠予;

2.省创新券兑付以本年度补助资金总额为限,先用先得;

3.对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相关的创新券服务订单,云平台将开通审核兑付“绿色通道”;

4.2021年已提交使用兑付但线上审核流程尚未结束的创新券订单,可继续按流程开展创新券使用兑付。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25-57717076

技术咨询:025-57717230

邮箱:tczx_zygl@163.com

QQ群号(企业):68878235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