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入库条件
1.企业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以来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2.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有研发费用;
6.企业拟申报国家高企;
7.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方式
企业自评符合条件,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分两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8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市局高新处 徐静 0518-85805561
东海县科技局 0518-87776762
灌云县科技局 0518-88997276
灌南县科技局 0518-80327395
赣榆区科技局 0518-86033850
海州区科技局 0518-85219772
连云区科技局 0518-80213888
开发区科技局 0518-80218896
徐圩新区经发局 0518-82256024
高新区科经局 0518-805116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2025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