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7-11

政策级别: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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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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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5年9月15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二)数据要求

参与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4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条件

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二、认定流程

(一)备案申报

1.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4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2.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3.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备案、更新。

新专利产品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4.鼓励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指《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中的行业所产出的产品。

(二)专利性评价

以备案产品填报的备案信息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专利性评价。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产业性评价环节。

(三)产业性评价

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专利性评价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

(四)认定及公示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五)公布及证书发放

试点平台公布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56821

联系邮箱:zlcp@ppac.org.cn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