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2025年4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2月5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8月2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就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制度等作出全面部署。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相继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办法》。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
2.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3.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
4.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以补定占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拟制了《实施办法》,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6个部分24条,呈“1+5”的结构布局。
(一)“1”即压实一个责任:强调全面落实党政同责,重点是严格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共包括3条。
(二)“5”,即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增加耕地数量”,重点是加强规划引领,推进耕地节约集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强化耕地调查监测等措施,确保耕地总量稳定增加;共包括4条。
二是“提升耕地质量”,重点是加强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与监测,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强补充耕地质量监管和后续管护,推动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共包括5条。
三是“改革完善占补平衡管理”,重点是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坚持“以补定占”,统筹推进耕地补充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确保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共包括4条。
四是“提升耕地生态功能”,重点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科学施肥增效,维持耕地生态系统稳定;共包括3条。
五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重点是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制和用途转用监管,完善耕地保护激励,促进耕地用途管制落地落实;共包括5条。
四、文件的主要特点
(一)注重贯彻中央、省有关精神和紧贴扬州实际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实际,提出相关要求和举措。
(二)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我市当前耕地保护中耕地总量净增加的基础尚不牢固等实际情况,以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承接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要求为目标,明确实施的路径和办法。
(三)注重已有经验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对于我市在耕地保护管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等,坚持继承和发展,同时充分吸收其他地区在编制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推进耕地恢复等方面好的探索和实践经验做法。
(四)注重原则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实施办法》作为指导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突出严守耕地红线等刚性要求;同时,作为贯彻落实省级文件的实施办法,提出的具体举措具有可操作性。
五、受益受影响的解决渠道
《实施办法》出台后,如有相关诉求,可拨打0514-87342381,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回答和解释。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办法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