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扬市监标〔2023〕17号
市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扬发〔2022〕73号)精神,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现组织征集2023年扬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都可以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项目提出单位和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总体要求
(一)符合满足扬州市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标准,或属于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
(二)申报项目技术指标处于市内先进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并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能够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三)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无《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
(四)不能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相互交叉重复矛盾(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除外)。
(五)产品标准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指南
(一)农业农村
申报范围: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林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等领域;适于全市推广的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技术规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围绕《扬州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重点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市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能够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发展和产业提升的新技术、新模式。
(二)服务业
申报范围: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知识产权、现代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养老服务、家庭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健康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
立项重点:围绕《扬州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升级、生产性服务业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扬州传统特色行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标准供给。
(三)社会事业
申报范围: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机关服务、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法律服务、自然灾害防御、水利水务、社会救助、养老托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立项重点:围绕《扬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标准,在全市复制推广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经验。
四、材料报送
(一)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扬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和标准草案,地方标准草案应参照GB/T1.1-2020要求编写,以上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二)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对本地区项目进行遴选,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并集中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及驻扬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包翔,电话:89332662,邮箱:yzdfbz@163.com。
附件:扬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扬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