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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开发区经发局、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请各地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我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重点突出工业百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辅导。省工信厅拟近期开展线上申报培训,我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各县(市、区)负责同志参训。

(二)组织申报。请各地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企业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有关材料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各地要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附件),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打分。

(三)网上填报。请各地指导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企业端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企业网上填报请于7月31日前完成。

(四)推荐上报。各县市区结合材料初审情况,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予以推荐,并在7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盖单位章)报送我局装备工业处,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认真核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择优筛选、从严把关,强化市县联动,形成合力,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2.请各地做好申报企业信用审查,对安全生产、环保、税收等方面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申报。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0515-8819059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