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扬州市丨《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的通知》摘要

申报条件

1.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江苏省);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已获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内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材料报送

企业于6月26日-7月21日期间注册登录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点击“易申报”系统,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于7月26日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线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推荐行文、推荐汇总表、摸排情况表,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市工信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和公示,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公告为2023年扬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扬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0514-87868159;

宝应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14-80571910;

高邮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14-84614430;

仪征市工信局人才科技科:0514-83432941;

江都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0514-86553349;

邗江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514-87869126;

广陵区工信局信息化科:0514-8208885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0514-87962252;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0514-82931035;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0514-82920336;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0514-87868520;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14-82988966。

技术支持:18860926443、1595208287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