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10-2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

1. 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

2. 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3. 革命老区的项目;

4. 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

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 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围绕网络、平台、安全、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属于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3. 申报项目需符合《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四、材料报送

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报送工信部,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五、联系方式

网络类、园区类:刘东坡 010-66022790

平台类:陶 元 010-68208191

安全类:刘 震 010-6230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