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奖励支持
被评定为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的养老服务企业,择优纳入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政策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五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相关要求;
2.企业具备较强的行业引领性、示范性及可持续增长潜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居省内养老服务行业前列,企业主营业务应聚焦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等养老服务,企业在省内连锁经营的养老机构不少于3家等;
3.企业具备较为完备的高质量发展体系,服务设施水平和支撑条件居同行业前列。拥有一支稳定的经营人才队伍,重视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4.申报主体企业应具备较强的信息化研发能力,擅于应用互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
5.注重养老服务领域改革创新,突出自主品牌建设等行业积极导向;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坚持经营理念,未被列入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于10月2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民政厅,11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和检查验收,11月底前发布认定结果并颁发牌匾。
四、联系方式
省民政厅 叶翔宇 025-83590523,
省发改委 戴开忠 025-3672012。
【图解】《关于申报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的通知》图解
2021-09-30关于申报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的通知
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