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优先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2021年、2022年度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服务业项目等企业(单位)申报的服务业项目等给予优先支持。
二、政策支持
1.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金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2.对2020年-2022年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等实施财政奖励。
三、支持范围
科技服务等领域的两业融合项目、在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进行技术、模式、业态创新的服务业项目。
四、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2.企业曾获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均已完成考核验收。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市场前景广阔、业态模式先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已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申报主体、建设主体和贷款方一致;
3.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等批复文件,项目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地方财政先期已资助的项目优先;
4.项目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对行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且前期未获得过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五、材料报送
1.具备条件的企业线上申报(http://www.jszwfw.gov.cn/)并按要求于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
2.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初审后上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将相关纸质材料用EMS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六、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5996341567(武惠阳)
17712868649(王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