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一、“淮科贷”合作银行基本条件
1.重视科技金融业务发展。明确有科技金融业务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机构),设置有专业的科技金融团队以及专职科技金融客户经理。
2.积极开发科技金融产品。能够结合科技型企业特点专门研发设计科技金融产品,扩大产品适用度和覆盖范围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3.建立科技金融业务激励机制。将科技金融指标纳入对支行的考核或竞赛;对科技贷款配置独立信贷资源,不受信贷规模和存贷比限制;建立科技金融业务专属绿色审批通道制度,对科技企业淡化财务因素比重,适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弱化其担保抵押措施。
4.健全科技金融容忍制度。适当提高科技贷款不良容忍度,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办理人员认定为尽职的可全部免责。
二、“淮科贷”金融产品基本条件
1.贷款对象为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2.贷款利率优惠,且不再另外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综合融资成本应低于平均水平且不高于LPR+100基点。
3.贷款形式以信用类为主,必要时可采取抵押类、担保类。
4.贷款手续简便、时效快捷。
三、享受补贴的企业及贷款条件
1.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1000人及年销售收入不超过4亿元;
3.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近三年(指申报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被取消申报资格的行为;
5.贷款属于“淮科贷”合作金融机构经过备案的“淮科贷”金融产品;
6.贷款本金已还清,利息、担保费用已支付,且贷款利息、担保费用未享受其他政策性财政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利息补贴: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给予最高50%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
2.担保费用补贴:按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给予最高50%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
3.补贴资金按以下办法分担:市直企业的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辖区企业的由市财政、区财政按5:5比例负担县辖企业的由市财政、县财政按2:8比例负担。
五、补贴办理程序
1.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对上一年度的“淮科贷”开展申请补贴的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自主申请,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县区(园区)财政部门会商后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复核,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科技贷款贴息贴保专项资金预算确定贴息、贴保比例及各企业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下达。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印发《淮安市科技贷款贴息贴保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
2025-04-23